吉農機管字〔2022〕4號
各有關單位:
根據《農業機械試驗鑒定辦法》(農業農村部令2018年第3號)、《農業機械試驗鑒定工作規范》(農機發〔2019〕3號)的規定及《農業機械分類》(NY/T 1640—2021)標準要求,結合我省農機試驗鑒定能力和農機化發展需要,對有關種類和品目信息進行調整,形成了《2022年吉林省農業機械推廣鑒定產品種類指南(第一批)》(見附件),現予以發布并從即日起實施。
特此通知。
吉林省農業機械化管理中心
?。质∞r業機械化技術推廣總站
吉林省農業機械試驗鑒定站)
2022年1月26日